关于推荐昆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作者:kmuz 时间:2010-05-2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昆组通[2010]56号《关于对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推荐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经常性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全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加快实现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市委研究决定将对近两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推荐。现将我院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上报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昆明市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本地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改进作风,树立形象,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好。

2、坚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在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3、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到位,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抓基层打基础等党建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

4、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务公开、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民主制度执行到位,认真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政策,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党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有载体、有特色、有实效,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特色、有实效,党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6、抓创新建制度工作落实好。党建工作创新内容得到县以上党组织的认可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落实到位。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参加本地本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

3、自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务实创新,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好,勇于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绩突出。

4、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牢记入党誓词,践行党的宗旨,热情为民服务,坚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任劳任怨、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贯彻民主集中制意识强,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本单位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应是本地本单位的优秀分子,企事业单位党员应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生产者)。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政治理论和党务工作知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组织开展“云岭先锋”工程、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上级党组织的认可和表彰。

3、带头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亲和力,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与敬重。

4、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党性原则,讲究工作方法,全力支持地方和单位抓发展、促稳定、建和谐工作,坚决同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

5、本人在近年的年度工作考核及党员民主评议中应连续两年以上评为“优秀”。

三.推荐要求和办法

1、各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市里的评选推荐条件,结合我院近两年评比表彰和年度考核情况,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各总支、支部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及简要推荐理由。每单位原则上可推1个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人。

2、院党委在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研究后,确定正式上报名单。

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把教学科研一线的共产党员作为重点,近两年年度考核优秀、学院2009年度开展“三个一在校园”主题实践活动百名优秀共产党员、在组织开展“云岭先锋”工程、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上级党组织的认可和表彰及在工作中为学院争得荣誉者优先推荐。

4、请各总支5月28日上午11:00点(周五)前将推荐名单报组织部,确定上报市委名单后,由组织部通知相关总支或支部按文件要求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统一上报市委。

党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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