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填写的一般要求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1-10

⑴“姓名”中的“曾用名”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

⑵“出生年月日”,应填写公历时间。

⑶“贴照片处”,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⑷“籍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由省填写到村或街道等。

⑸“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或参加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分。阶级成分应按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做了改变结论的即按改变的情况填写。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等。

⑹“现有文化程度”,填写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的最高学历。

⑺“本人成分”,指本人参加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

⑻“现任职务”,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领导职务;本人职务较多者,只填写最高的、主要的;没有领导职务的,只填写个人职业;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学生应详细写明院系、班级。

⑼“入党志愿”内容要写自己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入党动机(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还有,自己在现实中行动上是怎样追求入党的(学生要重点写进入大学以后的情况)和自身的优缺点及今后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最后,还应对组织接纳与否表明态度。

注意:填写时要联系自己思想认识的实际,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它有关材料;正文中开头不写称呼,结尾不落款。

⑽“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应从七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起止年月前后要衔接,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⑾“奖励或处分”,奖励一般是指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均可填入。为了说明表彰、奖励的规模和级别,应把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何种奖励等情况写清楚。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做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

⑿“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主要成员”是指与本人一起生活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什么党派和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⒀“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不与本人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受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上面填法相同。

⒁“对党还有那些需要说明的问题”,是指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而在其它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⒂表中栏目中没有内容可填的应填“无”。

⒃填写时必须有专人指导,不能有任何涂改、添加和删改!

⒄一律用钢笔填写(黑色墨水),字迹务必工整认真!

入党介绍人也要按要求填写意见。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有一定概括性(避免公式化),能够写清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还要表明介绍人对吸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及是否愿意介绍入党的意见。填写时不能以希望代替提缺点。后一名介绍人的意见不能照抄前一名介绍人的意见,也不能只简单写“同意以上(前一介绍人)意见”。“介绍人职务”指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只填最高或主要职务。介绍人没有担任职务的该处可不填。填写意见后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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