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kmuz 时间:2009-11-1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委员将2009年度未收齐的本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党费统一收齐,于12月10日前上交到学院组织部办公室(办公楼408室),以便年终统计。
注:
(1)本次党费收取的月份截止到2009年12月。
(2)所附带的党费交纳清单要提前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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